2017-2018学年鄂尔多斯市“市长杯”校园足球联赛初中组和小学组竞赛规程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18 17:53

  

  各旗区教育(教体)局、体育局:

  根据2018年全市校园足球竞赛计划安排,结合实际,制定《2017-2018学年全市“市长杯”校园足球联赛初中组和小学组竞赛规程》。现印发给你们,请承办单位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各参赛队按照竞赛规程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组队、报名等工作,确保比赛安全顺利进行。

  365bet手机客户端 鄂尔多斯市体育局

  2018年3月30日

  2017-2018学年鄂尔多斯市“市长杯”校园足球联赛初中组和小学组竞赛规程

  一、比赛名称

  2017-2018学年鄂尔多斯市“市长杯”校园足球联赛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365bet手机客户端

  鄂尔多斯市体育局

  鄂尔多斯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承办单位

  鄂尔多斯理工学校

  东胜区教育局

  (三)协办单位

  鄂尔多斯市足球运动管理中心

  三、参赛单位

  比赛分初中组和小学组。初中组和小学组均设男子组和女子组,参赛单位为上一届“市长杯”各组别前六名的代表队、2017-2018学年度各旗区“旗区长杯”各组别第一名的代表队(如上届“市长杯”前两名的学校代表队与本年度“旗区长杯”第一名的学校代表队重合,可以由“旗区长杯”第二名递补,以此类推)以及市直学校代表队。初中男队16支,初中女队16支,小学男队16支,小学女队16支。

  四、比赛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

  初中组:2018年4月8日—13日,4月8日报到;

  小学组:2018年5月2日--7日,5月2日报到。

  比赛地点:

  初中组:鄂尔多斯理工学校;

  小学组:东胜区华研中学。

  五、运动员参赛条件

  (一)运动员必须是具有正式学籍(学籍异动限定在2018年3月1日前)的在校、在读初中生和小学生,必须遵守学生行为规范,染发、蓄长发、留怪异发型者一律不得参赛。

  (二)各参赛队均以该队所在学校为参赛队名称,且该队所有运动员必须属同一所学校。

  (三)参赛运动员年龄

  初中组:2002年9月1日后出生者;

  小学组:2005年9月1日后出生者。

  (四)凡是已经在有关省区(直辖市)体工队或职业俱乐部注册的学生不得参加本次比赛;体育运动学校、足球学校以及具有同等性质的专业学校均不得参赛;凡是2017-2018学年参加中国足球协会举办的各级竞技系列比赛并在中国足球协会注册(备案)的运动员(以学校名义参加上述赛事并在内蒙古自治区校足办备案者除外)均不得参加本次赛事。

  六、参赛准备

  (一)初中组参赛队限报运动员20人、领队1人、教练员1人、队医1人;小学组参赛队限报运动员15人、领队1人、教练员1人、队医1人。

  (二)参赛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并提供《健康证明》(县级以上医院血压、心电图、心率等体检项目)。参赛运动员必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比赛,没有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学生必须持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方可参赛。另附“旗区长杯”秩序册,打印电子学籍基本信息页(有本人照片)(加盖旗区教育部门公章)。材料短缺的参赛队一律不允许参加比赛,各队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日期报名,逾期无效。

  (三)各参赛队领队、教练员于比赛前一天下午16:00在承办单位会议室参加联席会议。

  (四)参赛运动员在正式报到后进行资格审查,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

  (五)参赛学校自备3号校旗(192×128cm)一面并带到赛区。各队准备数面队旗,每场比赛进行交换。

  七、比赛办法及排列名次

  (一)比赛采用中国足球协会审定的最新《足球竞赛规则》。

  (二)初中组比赛采用11人制;比赛用球男、女均为5号球。小学组比赛采用8人制,比赛用球男、女均为4号球。

  (三)参赛队七队以下不分组,循环赛决出全部名次。参赛队七队以上(含七队),第一阶段采取分组循环赛,上届“市长杯”前四名为种子队,各组前两名进入第二阶段,其他参赛队伍离会,第二阶段采取交叉淘汰赛决出名次。(四)全场比赛时间

  初中组:男子组全场比赛时间为70分钟(上、下半场各35分钟);女子组全场比赛时间为60分钟(上、下半场各30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5分钟。

  小学组:全场比赛时间为40分钟(上、下半场各20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5分钟。

  (五)运动员上场规定

  1.运动员必须在开赛前30分钟到达比赛场地,领队或教练员向第四官员提交上场队员名单。在开赛15分钟后,如运动队无故未到场比赛,按本场比赛弃权处理,比分按3:0判对方获胜。

  2.初中组每场比赛允许填报上场运动员11名,替补运动员9名但只可替换7名运动员,被替换下场的运动员不得重新上场。小学组每场比赛允许填报上场运动员8名,替补运动员7名可替换7名,被替换下场的运动员不得重新上场。

  (六)比赛装备

  1.每队必须准备不同颜色(深、浅)两套比赛服装,守门员运动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

  2.比赛服的号码必须与运动员报名单所填号码相符。无号、重号、号码不清不得上场比赛。场上队长自备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

  3.场上运动员比赛用鞋为胶钉足球鞋,并佩戴护腿板,由护袜全部包住,否则不予参赛,一律不准戴玻璃镜片眼镜参赛。

  4.如比赛服装不符合上述要求,比赛监督应要求运动队按规定更换或调整。如运动队不执行要求,比赛监督应报赛区组委会,赛区组委会可依照本规程有关退出比赛的条款进行处理。

  (七)比赛排列名次方法

  1.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小组赛中如遇平局,以点球决出胜负,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以全部循环赛积分的多少决定名次,积分多者列前。

  2.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在全部比赛中被判罚的红、黄牌数决定名次,少者名次列前;以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3.如每场比赛必须决出胜负,则不进行加时赛,直接以互罚点球的办法决定胜负。

  (八)红黄牌

  红牌停赛一场,黄牌累计二张停赛一轮,并视其情节轻重,赛事组委会有权追加停赛。红黄牌不带入下一轮。

  (九)比赛中断

  由于天气、场地因素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比赛中断,应采取以下措施:

  1.暂停比赛,等待比赛条件恢复后继续进行,但暂停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否则裁判应宣布本场比赛中断。

  2.比赛暂停后30分钟内,当裁判员与比赛监督商议后,认定比赛可以恢复时,比赛双方应服从裁判员的指令,迅速恢复比赛。

  3.如裁判员宣布本场比赛中断,当时的比赛成绩有效,赛区组委会必须在24小时内选择场地补足本场比赛剩余时间。

  (十)比赛取消

  由于天气、场地因素或其它原因而造成比赛不能准时开始,应采取以下措施:

  1.推迟开球,等待比赛条件恢复后开始比赛,但推迟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0分钟,否则裁判应宣布本场比赛取消。

  2.在推迟开球的30分钟内,经裁判员与比赛监督商议,认定可以开始比赛,比赛双方应服从裁判员的指令,开始比赛。

  3.裁判员在宣布比赛取消后10分钟内,必须将情况报告赛区组委会,由赛区组委会决定是否另选比赛时间、地点,同时进行相应处理工作。

  (十一)退出比赛

  未得到赛区组委会许可或并非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参赛运动队发生以下行为,经比赛监督报赛区组委会核实,将被认定为退出比赛:

  1.没有按规定时间到场进行比赛;

  2.比赛过程中拒绝继续进行比赛;

  3.在比赛结束前离开比赛场地。

  如果运动队被认定退出比赛,将承担以下全部责任:

  1.取消退赛运动队本次参赛资格及所有比赛成绩,取消其他运动队与该运动队比赛产生的积分、进球、失球;

  2.报赛区纪律监察、资格审查委员会做出进一步处理。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男、女子组均取前八名。不足七队(含七队)减半录取。

  (二)对获得录取名次的运动队颁发奖杯,运动员颁发荣誉证书。

  (三)本次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裁判员”、“优秀教练员”、“优秀组织奖”及“最佳射手”奖项。

  九、资格纪律监查

  为端正赛风,体现学生体育竞赛的育人宗旨,请各参赛单位对报名参赛的运动员资格问题进行严肃、认真地审查,按照本规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把关。

  (一)比赛成立资格、纪律监督审查委员会,简称“资格审查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将严格按照规程,对各参赛球队、队员的参赛资格及违规、违纪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罚。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在赛前对参赛运动队(员)的比赛资格问题认真核查,对违反资格规定、比赛纪律及冒名顶替的运动队(员)及其所在单位一律按照“取消比赛资格、成绩,全市通报批评”的规定进行处罚。

  请各运动队配合资格审查委员会严格进行自查自纠。凡对参赛运动队(员)的资格问题有异议提出申诉者,必须在赛前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经领队签字的《申诉报告书》和1000元申诉费方可受理。经受理,如胜诉将申诉费原数退还,如败诉则不予退还。如对各队报名队员无异议者,请于赛前联席会上进行确认。

  (二)比赛期间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可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申诉报告书》,同时出具确切资料(图片、录像及比赛相关材料等,本次赛事的录像资料不接受各参赛队查询),无申诉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三)凡出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或违反资格规定的球队,经资格审查委员会核实确认后,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赛、罚款、通报批评、取消比赛成绩、取消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等。

  (四)比赛结束后经查处的违规、违纪行为而被取消比赛资格的参赛队或个人名次空缺不作递补。

  (五)严格杜绝冒名顶替、夹带假队员现象,一经发现,取消球队比赛成绩,情节严重的给予全市通报批评。

  十、比赛监督、裁判员

  比赛监督受组委会委派对赛区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和监督;对比赛进行监督,对赛区工作、裁判工作、球队表现、比赛公正性做出评定;严格按照比赛的有关文件规定,负责裁判员在赛区的管理,不介入裁判员的业务工作。比赛监督、裁判员由市教育局负责选派。承办单位可选派1名副裁判长。裁判员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负责聘请,原则上是二级以上级别的裁判员。

  十一、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本次比赛全部实施网上报名,各参赛队通过内蒙古青少年校园足球管理信息系统(http://neimenggu.yioks.cn/index.mpl?a=login)填写本队基本信息、教练员信息和球员信息。对于信息填写不全者,不能正常参加比赛的学校,后果自负。

  同时各参赛队必须按要求逐项填写《报名表》《存查表》,所有表格涉及照片的必须插入二寸白底免冠彩照(同一底版)。以上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务于各级别比赛前5日交到鄂尔多斯市校园足球领导小组办公室,一经报出,一律不得更改。同时,各旗区报专业裁判员3名。

  (二)报到

  报到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裁判员务于报到日上午10时前到赛区报到,参加裁判员会议。各参赛队须于报到日上午11时前到赛区报到,参加领队、教练员会议,届时需提供运动员二代身份证原件(无原件的提供学籍表)、县级以上医院提供的健康证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否则不允许参加比赛。

  (三)承办单位联系方式

  鄂尔多斯理工学校联系人:佟胜,电话:17604777708;

  东胜区教育局联系人:赵龙,电话:15947729690。

  十二、球队分级

  本次“市长杯”比赛各组别前六名将命名为2018年鄂尔多斯市校园足球甲级队,并获得直接参加下一届“市长杯”的资格。下一届“市长杯”将实行升降级制,参赛队伍仍然为16支,即甲级队单循环比赛,最后两名淘汰。剩余10支参赛队为2018-2019学年各旗区“旗区长杯”第一名(除去甲级队)和市直学校,同时命名为乙级队,此10支队伍分组比赛,前两名进入甲级队。甲乙级球队一年一命名。

  十三、经费

  (一)参赛队往返差旅费、交通费自理。本《规程》规定人员食宿由大会统一安排,旗区派出人员和超编人员食宿费按有关规定回原单位报销。

  (二)为保证本次比赛顺利进行,加强对参赛运动员的管理,每队收取抵押保证金3000元。在比赛期间,如发现违规事件,将视情节轻重,由“纪律监督与资格审查组”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中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予以处罚,对没有违规的参赛队,赛后如数退回。

  十四、其它

  比赛期间,各参赛队领队要树立“足球育人第一宗旨”,负责全体队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宿舍卫生管理、食堂就餐管理、赛风赛纪管理。本《规程》解释权属鄂尔多斯市校园足球领导小组办公室,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杨东,电话:13314771915,邮箱:422641079@qq.com

  附件:2017-2018学年鄂尔多斯市“市长杯”校园足球联赛相关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