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电教馆2016年度决算相关说明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9-15 16:45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电教馆

2016年度决算相关说明


第一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电教馆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主要职能是研究推广电化教育,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承担全市电化教育研究、推广工作,承担全市中小学实验教学、远程教育、信息技术教育及现代化教育技术课题的研究、应用工作。编辑制作和引进推广电教教材及影像资料,组织现代教育技术培训,承担电化教育技术服务、信息交流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鄂尔多斯市电化教育馆为365bet手机客户端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务独立核算,正科级建制。鄂尔多斯市电化教育馆内设办公室、电教教研室、实验教研室、科技创新教研室、教材制作室、网络中心和蒙古文资源中心七个部门。

第二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电教馆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6年度收入总计8593.7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596.4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933.43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5550.62万元。2016年预算收入总计1260.24万元,支出总计1260.24万元。本年收入决算数与预算数相比增加了4336.18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并且薄弱学校改造资金增加。

二、关于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8,593.77万元,支出总计8,593.77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8,593.77万元,增长0%;支出增加8,593.77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调整;二是薄弱学校改造资金增加。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5,596.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50.62万元,占99.2%;其他收入45.8万元,占0.8%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3,919.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8.4万元,占19.6%;项目支出3,151.07万元,占80.4%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484.05万元,支出总计8,484.05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8,484.05万元,增长0%;支出增加8,484.05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薄弱学校改造资金增加。

(五)关于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809.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8.69万元,占17.3%;项目支出3,151.07万元,占82.7%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8.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06.85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23.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28.56万元、津贴补贴152.6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2.34万元、绩效工资63.1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6.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3.25万元,其中退休费121.56万元,住房公积金59.77万元。较上年减少606.85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调整。公用经费51.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24万元、印刷费0.76万元、邮电费0.45万元、差旅费1.09万元、培训费0.77万元、劳务费6.54万元、工会经费0.56万元、福利费5.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1.00万元,较上年减少51.84万元,主要原因是:薄弱学校改造资金减少

(七)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5.9万元,支出决算为5.89万元,完成预算的9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89万元,完成预算的9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公务用车减少。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5.8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89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8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89万元,用于单位公务用车正常运行,车均运维费2.9万元,较上年增加5.89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年久,需保养维护,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5年无增减。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35.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17.98万元,2015增加2,917.98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为薄改项目学校购置设备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比2015减少0万元,降低0%,主要原因是:没有政府采购工程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7.03万元,比2015增加217.03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用于薄弱学校改造项目购置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2015年无增减,一般公务用车0辆,比2015年无增减;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比2015年无增减;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比2015年无增减;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公务用车,2015年无增减。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9台(套),主要是网络教学研平台,用于开展常态化的全市中小学网络教学教研活动;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6台(套),主要是用于网络出口负载均衡保证教育城域网高速运行,下一代防火墙等安全设备保证教育城域网安全。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尚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晓英    联系电话:0477-8598862